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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统筹公选县(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2011-08-08 09:59  四川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集聚推进四川跨越发展的优秀人才,拟面向社会统筹公选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范围和职位

  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249名,其中:省直部门(单位)13名、高等院校16名、市(州)220名。具体职位信息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特殊职位需要的不超过48岁。

  3.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甘孜州的部分职位可为大学专科学历。

  4.报考正县(处)级领导职位:应是现任党政机关副县(处)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担任上述职务2年以上。

  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应是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不设科的省直部门(单位)的主任科员可以报考。担任上述职务3年以上。

  对熟悉或从事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规划建设、开放合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特殊人才及其他紧缺人才,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年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等重点工作中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干部,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满1年。

  同级别报考人员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尚处于试用期和公选任职未满2年的领导干部不能参加此次统筹公选。

  5.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报考正县(处)级职位的,应现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2年以上;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的,应现任大型企业中层管理职务,或中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企业规模参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标准执行。

  6.国内博士、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以上回国人员,有相应工作经历或相关管理经验的,工作满3年可报考副县(处)级职位,工作满5年可报考正县(处)级职位。

  7.身体健康。

  8.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9.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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