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现任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且在乡镇(街道)工作3年以上。(市公安局系统公选职位要求:具有公安系统基层科、所、队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5年以上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正科级职位需要在公安系统基层科、所、队任正副职领导2年以上。市卫生局公选职位要求:5年以上三级医疗机构工作经历。)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下。
5、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或任科员级职务五年以上;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事业单位人员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
7、年龄、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8、现任职务级别高于拟报考职务级别,被录用后,保留原职级待遇。
三、本次公选时间安排:10月27日至11月1日期间报名;11月5日笔试;11月12日面试;11月底以前考察、研究任命。市公安局职位在11月13日增加体能测试程序。
有关情况详见《攀枝花市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攀枝花市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可从攀枝花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panzhihua.gov.cn/)或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党政网(网址:http://222.87.24.8:81/)上下载。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