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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7类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恶意报名有处罚

2010-03-26 11:09  |  黄海晨刊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3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考生在报考公务员考试时,不能用新、旧两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有7类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据悉,报考人员登陆日照人事编制信息网,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因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除在山东省县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或在公务员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外,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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