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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8名工作人员

A+ A- 2011-07-18 13:44  |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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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 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 发布招聘信息: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至7月30日。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31日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友好路20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四楼)

  (三)报名联系人:王新林、葛斌  0991-7902023  0991-7902333

  (四) 报名需带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下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到学院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试讲(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试讲(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试讲(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潜在能力等。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知识,面试时间10分钟。

  试讲(笔试)、面试均用汉语进行,对非母语试讲(笔试)、面试者不加分。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院将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交通厅政治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厅纪检委、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991-3689707

  自治区交通厅纪委  孙建华  0991-5280725

  学院纪检监察室     王荣泽  0991-7902009

  政策咨询电话:0991-7902333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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