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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山东省气象局面试公告

2012-02-16 10:37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二)面试资格确认。

  2月22日14:00,在山东省气象局办公楼504房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考生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贴照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明、准考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贴照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书;(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东营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业务管理科员职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从事两年以上气象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因故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将该生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月23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当天8:30考生须进入候考室,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面试地点:山东省气象局办公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四)考察对象产生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用与考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两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行政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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