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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克拉玛依市招聘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2)

A+ A- 2012-07-24 11:28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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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

  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3674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90-6223292

  附件1: 2012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下载)

  附件2:2012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计划表(下载)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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