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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2-08-17 10:12  |  丽水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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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检测员和质监文化员各1名;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检验检测员1名;丽水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所基层站所质监员1名;三个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4 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中山街北395号1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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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检测员和质监文化员各1名;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检验检测员1名;丽水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所基层站所质监员1名;三个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和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所需专业要求
备注
1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检验检测员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需持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检定员证书或检验员资格证书
2
质监文化员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编导、艺术类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艺术类专业需具有导演、编导工作或学习经历
3
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检验检测员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焊接技术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
丽水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所
基层站所质监员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产品质量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

  三、招聘条件

  招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丽水市户籍(以2012年8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6年8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 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近照2张,于2012年8月24 日到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中山街北395号1311室)报名,联系电话:0578-2661016、2661017。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择期 通知考试。开考比例为1:3。

  (二)考试方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各占总成绩50%。

  2.笔 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认知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占笔试总 成绩的30%。《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检测员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质监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质监管理基础知识,计量、质检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和误差理论;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质监文化员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质监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质监管理基础知识,编导、音乐表演相 关专业知识;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检验检测员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质监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质监管理基础知识,焊接技术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丽水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所基层站所质监员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质监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质监管理基础知识,产品质量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相关专业知 识;总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务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在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 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661016、2661017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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