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东方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相关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分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占总分40%):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数1:3确定面试人选(末位若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并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1.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六、人员管理
按照我市同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七、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阶段: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7日;
2、报名阶段:201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3、资格审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至1月29日;
4、考试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政审阶段及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
考生报名后,要实时关注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dongfang.hainan.gov.cn/dfgov/),而且需确保本人报名时候所留电话畅通。更改联系方式的考生需及时告知市人社局。
本实施方案由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038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25531917(市监察局)
附件: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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