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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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4月9日(星期二)至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4时(双休日除外)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3名,主要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年龄为25周岁至35周岁(1978年4月至1988年4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对法律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财会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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