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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50名警务人员简章

A+ A- 2013-11-20 16:35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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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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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人员简章

  经市党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州外户籍人员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大中专毕业生。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3.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博乐市政法委或博乐市公安局工作的协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13年12月1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新疆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25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博乐市政法委和博乐市公安局从事协警工作2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26岁(即1986/10/1后出生); 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27岁(即1985/10/1后出生); 4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28岁(即1984/10/1后出生)。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博尔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

  《招聘简章》和《职位表》,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赛里木湖网http://betl.xjkunlun.cn、博乐市双湖网http://www.xjbzga.gov.cn公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5号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协警需出具从事协警工作年限的证明。

  7.报名费:15元 笔试费:40元

  (二)体能测试。

  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体能测试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60分以上不足5人的职位,从同职位中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确定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测评科目为1000米、100米、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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