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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951名工作人员简章(2)

A+ A- 2013-12-05 10:43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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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013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 发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信息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xjwlmq.lss.gov.cn )、 乌 鲁 木 齐 人 事 人 才 网 站( www.wlmqrc.com ) 和 乌 鲁 木 齐 人 事 考 试 网 站 (www.wlmqrsks.com)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登录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笔试(综合考试、专业考试)每门4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A类(教育类)、B类(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费和笔试费用在报名时缴纳,C类(其他专业技术类)、D类(工勤技能类)岗位报名费和综合考试费用在报名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在专业考试之前缴纳。

  (三)笔试

  1、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类别,考试分为A类(教育类)、B类(医疗卫生类)、C类(其他专业技术类)、D类(工勤技能类)。其中:A类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等。B、C类综合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类综合考试科目为《职业道德》。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见义勇为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机构)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

  (3)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应聘人员加 5 分;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5)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加5分;

  (6)符合留乌条件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转业士官加5分;

  (7)在乌鲁木齐市见习单位见习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2、专业考试(技能操作测试)

  专业考试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根据需要,部分招聘岗位需进行技能操作测试。

  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将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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