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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昌吉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800名公告(3)

A+ A- 2014-07-26 20:34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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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且只复查一次。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1、昌吉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

  2、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司机、电工、炊事员和锅炉工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和工资表复印件。

  3、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或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经昌吉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xjrc365.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昌吉公路管理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昌吉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昌吉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4-5651008

  招聘期间,昌吉公路管理局将在本局一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九、其他事宜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xjrc365.com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昌吉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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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新疆昌吉公路管理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昌吉公路管理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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