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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90人(2)

A+ A- 2014-11-04 16:21  |  华图网校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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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程序:1、报名。将诚信保证书原件(联系电话填写3个以上本人或亲属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号写在封面上)、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打印并盖章)、个人自荐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及其它各种证书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办复印并盖章)按以上顺序装订,和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5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一起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或送至我处,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25日至11月20 日;2、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两个科目),时间初定于2015年2月上旬;3、组织初选对象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心理素质检测,时间安排在考试期间;4、考察政审(2015年3月、4月);5、签订协议(2015年5月、6月);6、入警报到和培训(2015年8月上旬);7、批准入伍;8、定职授衔。

  使用方向:接收毕业生入伍后培训6个月,培训结束后分配到云南省文山、红河、普洱、西双版纳、临沧、保山、德宏、怒江八个边境州市武警边防部队所属的地处边境一线的基层单位工作。

  待遇:学生入伍后即享受军人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大专生定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

  注意事项:1、不符合接收条件和接收专业的、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2、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3、资格初审按照符合条件、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通过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会提前10天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凡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再专门通知;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测试的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武警云南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71-64025336(葛副处长)、64025335(呼干事);邮政编码:650228。

  下载: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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