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建三江第一高级中学教师招聘8人公告(2)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课堂教学考核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是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高中相应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采取个人简介、现场答问等形式,主要考核成应聘人员的内在、外在气质、形象、行为举止,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课堂教学:主要考核应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详见考务方案)。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低于5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50%,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体检者承担。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对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报管理局招聘办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一)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招聘工作组织
管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程序,管局纪检委负责监督。
组 长:李荣华; 副组长:陈兆明、崔锡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三江一中综合科
主 任:焦 初
成 员:管局人社局人员、教育局人员、纪委人员、用人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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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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