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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工商学院招聘专职教师、辅导员79人简章

A+ A- 2014-12-12 16:52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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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云南工商学院招聘专职教师、辅导员79人简章

  一、学校简介

  云南工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本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占地1103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计算机5000余台、图书馆藏书115万册,总资产近10亿元,在校生16000余人。学院下设11个二级学院,即: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已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经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工程类、艺术设计类、教育类等专业群,开设的50余个专业涵盖了经、管、工、文、法、教育等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80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225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04名,形成了一支由专家教授和“双师素质”组成的教学团队。学院高度重视内涵建设,教学质量工程获得35项省教育厅立项,在同类院校中名列第一。

  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总馆藏量可达300万册的图书馆、可容纳25000人的教学大楼、同类院校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实验实训楼、容纳6000人的室内体育馆、西南地区首个大学生户外拓展训练基地、国际标准的田径跑道和足球场,24栋学生和教师公寓、行政办公楼、独立的校医院、9个学生食堂(其中2个回族食堂)、5个超市、3个自助银行,网络及通讯营业厅(移动、电信、联通)、溜冰场、眼镜店、文具店、照相馆、奶茶蛋糕店、洗衣店、理发店、台球室、健身房等一应俱全,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学生服务社区,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教育资源,相继与美国、英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等国数十所知名大学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以合作办学的模式联合培养国际留学生,为学生提供国际化的继续深造机会和个人发展空间。

  学院创办以来,坚持“应用型”大学的发展方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道路,培养“动手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专业人才,连续五年毕业生就业率高于97%,2013 年就业率高达98.7%,连续五年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14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暨“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被用人单位誉为高素质人才的摇篮,被推选为教育部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直属项目“滇西青年创业学院”顺利落户我院。

  学院的快速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等领导亲临学院调研指导工作,对学院发展“应用型”教育所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学院还先后获得“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园”、“云南省优秀高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优化结构,按需设岗;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职教师、辅导员79名。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专业方向及数量等详见附件:《云南工商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辅导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理想,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6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者,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1.应聘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985/211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非985/211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应聘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985/211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非985/211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岗位具体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及其它条件详见附件:《云南工商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辅导员计划一览表》。

  (五)第一批次2015年1月20日前能正式到岗工作。第二批次2015年3月26日前能正式到岗工作。第三批次2015年5月8日前能正式到岗工作。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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