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海珠区教育局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80人公告(2)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3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者需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本次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9185372或8918539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表
2. 学院证明
3. 报名登记表
5.专业目录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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