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26人公告(2)
5.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测试环节。
(二)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主要是计算机实操能力和驾驶水平,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的,予以录取,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55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执行。
五、其他
本方案由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24783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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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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