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18人公告(2)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体检,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
六、聘用、待遇
1、经考试、体检、公示及试用期满合格,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委托省人才市场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聘用期间办理养老、医疗、大病保险,投保费用由学院和受聘人员本人按政府规定的比例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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