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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5-03-13 14:16  |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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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省委、省政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部署,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2015年全市计划选聘20名高校毕业生到无锡市所辖县(市、区)的村(社区)任职。现就此次选聘制定如下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报名选聘;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或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学习态度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选聘对象要求为无锡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

  (六)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经组织推荐的,也可报名。

  二、选聘岗位

  (一)选聘岗位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选聘数量

  江阴市: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

  宜兴市: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六)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3月16日-3月31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3月16日-4月1日,县(市、区)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4月18日,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笔试。

  4、5月-6月,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县(市、区)选聘办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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