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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迪庆州级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3)

A+ A- 2015-05-13 12:07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孙晶晶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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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为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

  3、考生信息复审。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4、面试(或实作)内容以考察专业知识为主,以百分制计。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6、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达到或超过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7、面试或实作由州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并报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州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

  8、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六、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岗位特点确定。

  (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不带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招聘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三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岗位表可在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ynrsksw.cn/,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0887—8226003(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监督电话:0887—8224585(迪庆州纪委信访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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