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洛阳市伊滨区管委会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2)
(二)确定加分对象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免笔试对象
根据洛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洛办〔2008〕69号)文件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并现在洛阳伊滨区农村学校兼职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经考核合格,并承诺(需签订《承诺书》)继续在农村艰苦地区学校任教至少5年的考生,可以选择免笔试或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相应学科笔试卷面成绩最高分计算。
3.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及免笔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或《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3)。
(2)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5年5月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4.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免笔试申请并提交加分(免笔试)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免笔试)资格,不享受加分、免笔试政策。
5.其他
伊滨区组织人事局对审核符合加分、免笔试条件人员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英语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填写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 笔试成绩将于6月30日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试讲的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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