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南昌县城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公告(5人)(2)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县人社局按照用人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予以审批后执行,同时,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年度预算(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3、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晋级及所有福利待遇均按在编在岗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六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1(第六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
3、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舞弊人员,将停止三年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6、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
1、南昌县城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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