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600名)
为使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关于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要求,我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布局,2016年度选调6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
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一、选调数量
2016年度全省选调数量为600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 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四川省省属、部属高校(即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四川省的高校或在四川省内的主管部门为国家部委的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央党校201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 2015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担任过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的),且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选调专业
规划建设类、经济金融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药类、生态环境类、化学化工类、水利工程类、航空航天类、医学卫生类、现代管理类、食品饮料类、现代农业类、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文化产业类、社会工作类、对外开放类、材料类、教育类、法律类等(具体目录见附件2)。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人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 2015年12月25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2.截止2016年1月31日,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15年12月25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由学校组织部推荐或网上自愿报名。考生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计划表”、“报考指南”、“职位编码表”等后,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6日上午9:00,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6日,由市(州)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通过的,须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同意推荐并签章后,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8日上午9:00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具体情形及要求见附件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2月29日-3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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