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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3)

2016-01-04 11:13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县(市、区)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根据无锡市选聘简章,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7日-11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电话:0510-82823315)。

  六、考试与选聘

  (一)笔试

  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不指定考试大纲。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根据选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考察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的相关证明等。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市人事考试网站。

  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加总,形成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其他必备材料换取体检通知单;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无锡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合格的,报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市(县)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其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书》。

  七、附则

  本简章由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20838。

  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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