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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2016-01-04 14:10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面试考察

  根据省选聘办统一部署,面试、考察工作由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通过“985”高校村官工程参加选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驻村实习和面谈,根据选聘计划、实习表现和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按选聘人数和结构要求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入围选调生考察但未入选的,优先直接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入围选调生面试但未进入考察的,根据选调生考试计算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直接确定数多于应选聘数或按总分确定时有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作为参加体检人员。

  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选聘人数和结构要求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作为参加体检人员。如报考职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北固E家(www.zjzzb.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结构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固E家(www.zjzzb.gov.cn)进行公示。

  (七)决定聘用

  拟聘用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由各辖市、区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上岗时,拟被聘用人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后,被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7.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8. 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六、本简章由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391518;83393872;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咨询:0511-84424532

  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511-84425552。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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