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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社会招聘15名辅导员公告

A+ A- 2016-07-12 14:36  |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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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社会招聘15名辅导员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 年7月11日至7月19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社会招聘15名辅导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原自治区原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73号)要求,经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对新疆农业大学15名辅导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农业高等院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荣誉。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4年,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携手共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64年的勤奋耕耘,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个学科门类,以农业教育为优势,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的多科性农业大学。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6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有18个学院,2个教学部,各类在册学生26000余人。有教职工1562人,其中专任教师98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41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96人。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观测试验站1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个。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辅导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主页

  (http://www.xjau.edu.cn/ )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16 年7月11日至7月19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辅导员岗位1、辅导员岗位2招聘要求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时本科为第三或第二或第一批次录取);辅导员岗位3、辅导员岗位4、辅导员岗位5招聘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时本科为第三或第二或第一批次录取)。所有辅导员岗位要求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应聘者年龄不大于28周岁(1987年7月11日后出生);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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