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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60人公告

2016-10-12 10:25  |  辽阳市教育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缓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60人公告

  一、 招聘数量:60人

  二、 实施范围:辽阳县、灯塔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 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8、辽阳地区户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得报考。

  四、报名考试的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9时至10月16日16时。(报名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没有特殊要求,岗位需求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招聘岗位详情见附件1。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缴费一站式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10月10日9时至10月16日16时,携带以下材料到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白塔区新华路500号,从辽阳市站前乘15路公共汽车到市社保站下车)进行报名。

  (1)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16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7)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4张)。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费,报名费为每科50元,共100元。凭交费收据,于2016年10月25日上午9时至28日下午16时,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207房间(南新华路6号,市劳动就业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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