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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英吉沙县社会招聘警务室协警381人公告(2)

2016-10-12 11:08  |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考察体检、政审

  按照报名人数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范围。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时间:2016年10月17日早北京时间9时(空腹);地点:县医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政审工作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采取村(社区)、乡镇、县公安局三级政审方式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报告,在拟聘用前政审结束。时间:2016年10月22日—10月27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三项,第一项:1500米长跑;第二项:100米短跑;第三项:1分钟俯卧撑。

  具体时间:10月19日,地点:新城区公安局。

  2、体能测试分值计算方法

  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后,按综合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按照比例进入笔试阶段。

  3、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答题语种为国语。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通过笔试后,按照参加笔试人员前三分之二的人数进入面试。

  具体时间:10月20日。地点:县委党校。

  4、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具体时间:10月21日。地点:县委党校。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体能成绩50%+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的计算方法,按照拟聘用人数和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公示和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期为3天(10月21日—10月23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为警务室协警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报县人社局备案。体检、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

  七、聘用待遇

  (一)警务室协警聘用后,与英吉沙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如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情节的,解除其劳动关系,报备县人社局。待遇由县财政保障,招聘的警务室协警不具有主体执法资格,无执法权,县公安局不承诺转警事宜。

  (二)工资待遇

  警务室协警年收入28404元,月收入2367元(含3险、绩效)。

  八、纪律和监督

  1、在招录过程中,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2、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招录工作公开、透明,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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