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7年青海省定向招录选调生213人公告(2)

2017年青海省定向招录选调生213人公告(2)

2016-12-01 09:29  |  同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党和国家大政 方针、青海省经济社会情况、公务员工作职责、公文写作基本规范的认识及掌握等;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考试地点待定,具体事宜届时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

  3.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要求进行,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4.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所在学校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离校时,按程序正式办理录用或聘用手续。

  四、有关政策

  1.招录到省直机关的选调人员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硕士研究生可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可任主任科员);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在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选调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选调人员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联系。在青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省委组织部“新苗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培养。

  4.选调人员到岗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选调人员按规定享受在青海工作的相应补贴,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上学期间未清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可由省委组织部代为偿还;一次性奖励和代偿助学贷款所需费用从省人才工作经费中列支。选调人员在青工作不满5年,离职时须全额清退。

  5.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0971-8483937 13909716442(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附件:1.青海省2017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

  2.青海省2017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3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