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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200人公告(3)

2016-12-22 15:17  |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报考文职辅警人员综合成绩、报考勤务辅警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将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与录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辽源市就业局一楼、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照报考文职辅警人员综合成绩、报考勤务辅警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聘用制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文职辅警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3000元/月,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勤务辅警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2000 元/月,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七、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媒体为《辽源日报》和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咨询电话:0437-3282098。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7、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政法纪工委和市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本公告由辽源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辽源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jllyhrss.gov.cn/List.asp?C-1-2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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