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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2016-12-29 14:57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南京市选聘办组织各有关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笔试。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四)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京市选聘办根据选聘人数分别确定各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的3倍(如达线人数不足,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由省选聘办牵头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七)体检和政审。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将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决定聘用。南京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区、街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区政府所在地。

  7、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服务,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8、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各区根据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六、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市选聘办:(025)83638140

  栖霞区:(025)85561338

  雨花台区:(025)52883124

  江宁区:(025)52281504

  浦口区:(025)58111820

  六合区:(025)57675589

  溧水区:(025)57206671

  高淳区:(025)57338115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

  本简章由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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