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90人)(2)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其中,报考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临床医学岗位、市教育局现代学校学前教育岗位及医专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医学岗位的考生只参加专业测评考试。专业测评考试另行通知,具体详见测评通知单。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考试地点设在邢台市区,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2017年1月19日前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市主管部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选调名额1:1的比列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由遴选、选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事业人员审批手续及是否构成回避等情况。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七)确定人选、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上报市主管部门,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
附件下载:
1、2016年度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2016年度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6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条件表.xls
咨询电话:
市直机关遴选 0319—3699362 0319—3288362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 0319—3699362 0319—3288382
中 共 邢 台 市 委 组 织 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邢 台 市 公 务 员 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