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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公安厅警卫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2)

2017-01-13 17:37  |  甘肃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接收程序

  1、宣传报名。

  面向省内外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重点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必须填写《甘肃省公安警卫部队2017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简历、本人大学时期的成绩单(登录本人教务系统账号打印)、统招证明(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学校档案室查询复印),到警卫局政治部进行现场确认。外地考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

  2、体能测试。

  由接收单位组织对接收对象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800米跑(女)、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达标的,参加心理素质检测,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格和气质等进行衡量。

  3、文化考试。

  接收对象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公安现役部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主要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面试。

  安排政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考官,组成面试小组。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回答问题等形式,对应试者的文化修养、形象气质、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敬业精神等进行较为全面的掌握,为确定最佳人选提供参考依据。

  5、体检。

  由接收单位统一组织对接收对象进行体检,严格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警卫干部选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部队干部调动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再复查。

  6、政审考察。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对拟接收对象认真进行政审考察,严格把握选调条件,落实本人、组织、档案“三见面”制度。警卫局政治部派专人到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通过审查学生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住地派出所和居委会等方式进行。

  7、签订协议。

  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公安厅警卫局党委研究,按照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查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接收协议书,并由其本人填写《献身公安警卫事业志愿书》。

  8、档案审查和录取。

  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警卫局政治部进行审查,经公安部复审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公安部警卫局组织的入警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9号

  甘肃省警卫局政治部

  邮政编码:730010

  联系人:

  岑主任 13909467662 0931-5157222

  丁干事 18219616615 0931-5157220

  互联网邮箱:2407089159@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931-5157208

  2017年甘肃省公安厅警卫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接收对象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公安现役部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主要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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