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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2)

2017-01-23 14:24  |  莱芜市人民政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7日16: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7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学校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于2017年2月18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高新区山财大街001号,学校机关办公楼四楼410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按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紧缺专业按1:2)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2017年2月19日(8:30-11:30;14:00-16:00)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高新区山财大街001号,院机关办公楼四楼410房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统一使用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试题。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其中医学专业按照卫生类进行笔试),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专业教师13、14、15三个招聘岗位笔试分别按照莱芜市事业单位招考卫生类中的医疗类、中医类、护理类进行,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三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教育类岗位中专业教师1岗位(博士研究生)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他教育类岗位均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以1︰3比例(紧缺专业按照1:2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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