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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巴楚县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3-06 11:05  |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面试

  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时间详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并缴纳面试费40元。

  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尿检

  体能测试、尿检时间详见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公告。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尿检。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体能测试。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结果只计“合格”、“不合格”两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尿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时间详见入闱体检人员公告,体检合格者提交学籍档案(密封件)。体能测试及尿检均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相关事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及时参加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聘用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劳动大厦公示栏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待研究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聘用期每三年续签一次。

    四、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为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县财政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同等待遇。

  2、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终止聘用合同。

  3、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整个过程,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998-6214075

  2017年新疆巴楚县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4日至3月10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3:30,下午:15:30-19:00,逾期不再受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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