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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将启动

2017-03-07 09:05  |  山东省教育厅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

  3.受理人员范围:

  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

  4.证书发放时间:

  各认定机构应于5月10日前向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二)第二批次认定工作安排。

  1.各认定机构发布公告时间:

  各认定机构应根据《山东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本通知要求制定本机构认定公告,于6月13日前向社会发布。

  2.申请人网报时间:

  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

  3.受理人员范围:

  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7月10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

  4.证书发放时间:

  各认定机构应于8月15日前向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系统设置。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和我省工作计划,2017年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工作开放时间截止至7月25日(工作日内7:00—24:00),其中,3月中上旬、5月下旬至6月上旬期间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内系统不对外开放,申请人网上报名及确认用户功能关闭。各认定机构要根据网络开关时间、认定批次安排和本机构工作实际,及时在认定系统中设置认定计划,其中,网报开通时间应与上述每批次申请人网报时间一致,体检和现场审核工作由各认定机构根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并及时对外公布。在设置认定计划时,各认定机构要充分考虑我省申请人员数量多、工作周期长及认定系统网络压力大、国家公布考试成绩时间不确定等因素对认定工作的影响,既要确保工作进度,也要留足时间余量,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认定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认定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及时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认定政策、咨询电话、各类别申请人网上报名、体检、提交材料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三)组织体检。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四)材料审查。各认定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有打印幅面要求的,认定机构应在公告中向申请人说明;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1)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2)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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