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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乌恰县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队员41人公告

2017-03-08 09:51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新疆乌恰县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队员41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2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乌恰县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队员41人公告

  为全面加强乌恰县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回应各种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控队员41名(男性;其中汉族30名,少数民族11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考对象

  1、高校毕业生。

  2、退伍军人。

  3、在乌恰县工作满3年的在职公安辅警。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严格遵守宪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五观四认同三热爱”思想牢固。

  2、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4、五官端正,具备能正常参加24小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各类勤务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0-30周岁(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期间出生人员)。

  6、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为乌恰县户籍,汉族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7、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公安辅警学历不限。

  8、公安辅警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须在称职以上等次。

  9、身高须160cm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不符合24小时巡逻、处突、战备等勤务身体条件的。

  4、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分处罚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8、乌恰县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程序进行,由乌恰县纪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联合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托禾托努尔 0908-4621951、13779616165

  阿汗别克 0908-4621951、18299709220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2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复原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同底板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政审表参加报名。

  4、考生可登录乌恰县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下载报名表、政审表(正反面打印)。

  5、报名和考试费:95元,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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