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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公务员面试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公告(省司法厅)

2017-03-17 09:13  |  河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关于2016年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省属戒毒所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2016年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省属戒毒所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及时间要求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126人(名单附后)。请上述人员于2017年3月23日(周四)8:00——16:00参加确认,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放弃和取消面试资格空出名额,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递补,请有关人员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7楼会议室。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7号,金水东路与黄河东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三、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等有关材料。

  四、取消面试资格的主要情形

  1、招录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人员报考的;

  2、网上报名提供虚假年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信息等误导审核结果的;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取消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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