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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控队员70人公告(2)

2017-04-14 10:10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双语水平、应变能力、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答题语种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发表反党、反社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当言论者,面试成绩为“零”。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次日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面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三)加分

  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5分,不累计加分。

  (四)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2、体检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待遇,不享受政法、公安等其它待遇。试用期一年,聘用期内,除组织原因外一律不得调动工作;擅自离开招聘岗位者,按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自动离职处理;聘用人员须参加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每三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

  六、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两委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招聘巡逻防控队员、辅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08-4621951

  监督电话:0908-4621219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2017年4月招聘巡控队员报名、政审表

  乌恰县招聘巡逻防控队员、辅警

  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1日

  2017年新疆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控队员7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4月21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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