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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后必知的10件事(2)

2017-04-20 11:26  |  华图网校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面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市州。

  3.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省直、市州分级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六、面试形式的了解、面试流程的掌握 省考面试备考

  1.事先了解必不可少。准备面试前,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公务员考试的面试要点和考查核心。

  2.了解面试形式,如是结构化面试还是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3.及时培养角色意识。作为国家选拔工作人员的重要考试,公务员面试围绕的核心自然是从事机关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公共服务能力,如组织能力、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这其中也涉及诸多原则和意识,比如:服务意识、团队意识、服从意识、执行意识、应急意识、诚信意识等。而所有这些能力、素质、原则和意识都是基于一个角色意识,即公务员角色。

  七、201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报考法院、检察院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设置的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后、体检前进行工作单位选择,由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单位。每个具体工作单位的体检对象,从选择该单位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单位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201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九、2017年湖南公务员公示与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按照管理权限,招录机关对拟录用人员在省、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中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还应在其所在的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应终止录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其他

  (一)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答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党群系统参照管理机关单位考录政策,选调生考录政策,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政策)0731-82689102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负责解答行政机关、行政系统参照管理单位考录政策)0731-82219372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5063791、84688383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5063794

  (四)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详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表》(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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