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2000名左右公告(2)

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2000名左右公告(2)

2017-06-06 11:01  |  湖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本次笔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全省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一批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在其余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个人填写的调剂岗位进行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面试人员。经调剂后,部分岗位仍达不到比例的,在剩余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征求个人意愿再次进行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三批面试人员。请考生注意保证电话畅通。经两次调剂仍未进入面试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发布。

  5. 考核

  面试结束后,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按照岗位计划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进行公示。各市(州)统一组织考核,由市、县党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派出考核组,到应聘对象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并通过应聘对象面谈等方式,考核其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考核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

  6. 体检

  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体检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将拟选聘对象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

  7. 培训与录用

  岗前培训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向县(市、区)分配选聘人员,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

  选聘人员未按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选派去向

  1. 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回原籍和就近原则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到村工作。

  2. 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请访问网址http://www.hbfp.gov.cn/fpgq/16368.htm查阅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名单)。建档立卡贫困村已全部安排了大学生村官的,也可以安排到集体经济薄弱村任职。

  3. 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六、管理工作

  1.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按照《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任职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 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间,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3. 大学生村官必须到村工作,选聘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临时抽调到乡镇参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阶段性工作,一般不超过3个月。大学生村官离村3天以内要向乡镇党委报告,3天以上要向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告。

  七、待遇保障政策

  1. 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 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3. 在贫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岗位补贴。

  4. 到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此外,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省财政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承担。

  5. 到贫困县等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八、流动政策

  1. 执行鄂组通〔2013〕70号文件规定,畅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五条出路”,即: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鼓励大学生村官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积极报考选调生、参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2. 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后,特别优秀的,通过定向招录方式录用为选调生,其余人员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录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选聘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

  4. 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公告。

  附件1:岗位表.doc

  附件2:咨询方式.doc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7年6月6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