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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100人公告(2)

2017-07-25 08:40  |  嫩江政府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5、联系电话:0456--7612021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报考女辅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报考男辅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笔试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如果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合同工资,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八、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成立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公安辅警的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峪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鹤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振秀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刘宏斌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单连儒 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亚会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单连儒(兼)

  成 员:李文利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秦绪伟 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人

  孙 敏 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十、本方案由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链接:2017年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需求表

  附件链接:嫩江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

  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nenjiang.gov.cn/system/201707/151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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