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7福建闽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人公告(2)

2017福建闽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人公告(2)

2017-08-01 15:18  |  未知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并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合格线;笔试内容: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可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是测试竞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招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考核:考核由县卫计局、人社局组织人员赴报考人员工作、学习过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等级仅分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招聘对象。

  5、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编制情况、岗位要求以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相关用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在首聘单位需服务至少满五年。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工作表现不称职的或试用期后满三年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应予解聘。

  六、其他规定

  1、按照有关规定,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8月14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2、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监察局全程跟踪监督,同时认真执行回避。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和监督

  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等方面问题,请直接与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91-22372366,监督电话:0591-2237383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原标题:2017年闽清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度闽清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