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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28名公务员公告(2)

2017-08-08 10:51  |  娄底市人社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笔试

  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遴选计划数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遴选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计划。

  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体检后各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需要递补的,须由遴选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转任

  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附件:1、2017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drsj.gov.cn/Item/589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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