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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5人公告(3)

2017-09-06 16:41  |  呼伦贝尔人才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

  体能测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按1:2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呼伦贝尔人才网网站通知。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为主。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需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出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网上一并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排名进行确定。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2、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由财政全额保障。

  十三、其他

  1、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者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免收应聘者报名及考务各项费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向应聘人员收取。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8311037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27

  附件1:《2017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lbrrc.com.cn/InfoDetail.aspx?id=2624b072-6b60-4ca6-8e85-bcc88e74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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