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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6人公告(2)

2017-09-11 11:27  |  邵阳市公安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笔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常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语文基础知识和电脑操作基本常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详见准考证。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再根据需要适当放宽。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1.资格审查、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象名单将在邵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shaoyang.gov.cn)公布,未及时参加资格审查、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和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参照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

  2.考察: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拟招聘对象进行考察。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四、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合同签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五、保障与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保险。工资待遇按《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的意见》(试行)办理,警务辅助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不满1年的为实习辅警,服务年限满1年的为三级辅警。文职辅警实习辅警月工资待遇约为3200.01元,三级辅警月工资待遇约为3300.01元;勤务辅警实习辅警月工资待遇约为3100.01元,三级辅警月工资待遇约为3200.01元;以上工资待遇标准均含单位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1000.01元和个人应缴纳的各类保险。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招聘后确定,服装根据需要由用工单位负责购买。

  六、未尽事宜由邵阳市金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9-5699086 0739-8932313

  附件:邵阳市公安局2017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邵阳市金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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