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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克拉玛依白碱滩区公安分局、司法局招聘206人公告(2)

2017-09-26 10:23  |  白碱滩区综合信息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重大政策部署,公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共基础知识。

  3.优先选录及笔试加分。

  (1)对下列人员优先选录:

  ①复员转业军人;

  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③区级及以上党委和政府授予的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和模范对子;

  ④公安系统优秀协警:在克拉玛依市公安机关工作两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前到岗)且目前在协警岗位担任负责人及骨干(在岗协警年底考核优秀,或曾当选“十佳协警”)的人员。

  (2)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②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③本科学历人员加10分;

  ④区级及以上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加10分;

  ⑤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4.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题目命制。笔试题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

  6.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在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及白碱滩区综合信息网(http://www.bjtq.gov.cn/ )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招考计划人数1︰1.5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1)执行。

  (五)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考生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面试题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2、3)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在白碱滩区综合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事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九)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三至五年聘用协议,合格留用,连续三年表现优秀或有立功人员参加体制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给予加分。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等岗位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参加市职工社会保险。离开事业性岗位的工作人员须先解除协议。

  咨询电话:区人事局 6918552

  监督电话:区纪委 6918171

  白碱滩区人事局

  2017年9月23日

  附件【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附件【附件2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附件【附件3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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