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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教育系统幼儿园招聘备案制教师49人公告(2)

2018-05-14 19:47  |  昆山市人民政府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18年5月22日~5月24日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已注册过帐号的,使用原帐号和密码登录。

  3.有关要求:

  (1)昆山市备案制教师招聘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岗位内的人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

  (5)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8年5月26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2:30~14:30

  2.地点: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祖冲之中路1768号)

  3.现场确认时,须带好打印的《报名表》,并附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写好岗位代码和姓名),同时需按以下类别及顺序带好所要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1)应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同)、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本人姓名)、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2)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昆山户籍往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身份证、报到证(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3)归国留学人员应出示户籍证明、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

  (4)社会在职人员应出示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5)以“夫妻分居两地”报名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在昆社保缴纳清单,不在昆山的一方还必须提供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开具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以“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报名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所在地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子女还必须提供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开具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前往,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3)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现场资格确认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4)昆山户籍(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24日。

  (5)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在选择岗位内具体学校时应当进行回避。

  (6)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7)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本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面试资格线分数出现同分的,则同分数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

  (一)笔试

  1.报名者经现场确认合格后,于2018年5月30日(周三)8:30~11:00凭本人身份证到昆山市青少年宫(黑龙江北路9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18年6月2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8年6月5日起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查阅本人成绩及是否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

  1.取得面试资格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6月12日(周二)上午8:30~11:00到昆山市鹿城幼儿园(鹿城路239号)领取面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时间初定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共分三个项目: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钢琴弹唱和舞蹈均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和舞蹈音乐,两项内容共准备8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微型课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三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钢琴弹唱(按占比30%计)+舞蹈(按占比30%计)+微型课(按占比40%计)。

  3.面试按岗位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告。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公共基础成绩、学科专业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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