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眉山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20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7日至6月1日。
2.报名方式: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招聘报名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837623297。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拟招聘单位进行审查,单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三)考试、考核。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试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报考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确定拟聘人选,报卫计局人事监察股挂网公示,无异议后审定备案。考试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考试考核结束后,经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履行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派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区卫计局人事监察股负责考试考核工作管理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37621636;咨询电话:028-37623297
附件1.《2018年眉山市彭山区卫生计生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18年眉山市彭山区卫生计生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3.《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联系表》
附件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