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228人公告(2)
四、其他事项
(一)公共辅助员是指通过适岗能力测试,与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坪山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适岗能力测试结果(笔试合格),仅代表报考者具备聘用为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的资格,与最终是否聘用无关。适岗能力测试结果有效期一年。
(三)对于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对于在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连续3年考核 “优秀”的人员,其在职学历可视为同层次的全日制学历。
(五)对于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755-84622724、28398061。
深圳市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5日